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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来我县检查《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发布日期:2017-10-17  信息来源:bte365体育

    9月29日上午,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内司委主任委员陈国华带领下,市政府副秘书长卞延军、市司法局局长程福华等有关领导陪同,一行14人来我县检查《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县委书记李志红,县委副书记、县长李洪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新符,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张德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修连,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许文祥等陪同检查,县司法局局长林宏、义桥镇党政主要领导和有关同志参加。

    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县法律援助中心义桥工作站,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许文祥在县国防大厦会议室汇报了我县贯彻实施《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情况。陈主任充分肯定了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指出,汶上县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政府的法定职责和民心德政工程来抓,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和服务效能,有力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在全市属于领先位置,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值得全市其他兄弟县市区学习和推广。他强调,在下一步法律援助工作中,一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广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大力普及法律援助知识,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二要加大扶持力度。县政府要继续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倾斜,确保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三要加强合作,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各部门法律援助联络室的作用,最大程度保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县委李书记肯定了近年来我县的法律援助工作,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严格把握法律程序,使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进一步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加强场所、队伍建设,加强对律师队伍的培训、教育管理,使这一惠民措施在基层得到很好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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